【轉知】內政部「各年次役男服役役期」懶人包宣導資料Post author:生輔組長Post published:2023-02-02Post category:--重要公告 / -學務處 / -雙語部 / 最新消息 / 生活輔導組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月3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10168號函辦理。二、94年1月1日以後出生之役男,自113年1月1日起回復徵集服常備兵現役,為期1年。83年1月1日至93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之役男,未經徵集或補行徵集服役者,徵集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為期4個月。8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之役男,未經徵集或補行徵集服役者,依兵役法第25條第3項規定,應服替代役,為期1年。役男服役役期下載 Post Views: 126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教育部轉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增修後「住宅租賃常見糾紛問答集」及住宅租賃相關法規及政策下一篇文章【轉知】教育部與內政部警政署第30次定期聯繫會議決議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