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起:
教育部提升各級學校學生參與性別平等教育事務,遂訂定教育部性別平等教委員會受理學生提案機制,按提案內容定權責層級,相關內容如下:
壹、受理時間,以送達教育部時間計算:
一、每年受理提案次數:2次。
二、第1次受理收件截止日:114年3月14日(星期五)
三、第2次受理收件截止日:114年9月15日(星期一)
貳、以提案人提案時就讀學校為受理收件單位,並分二種管道:
一、學生個人向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提案,再由學生會或其他自治
組織向各級學校性平會提案。
二、各級學校學生個人提案及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亦可直接向教育
部性平會提案。
參、提案主題:
以教育部權責之性別平等教育全國性政策議題為限,學校受理學生提案後,倘提案主題屬學校性平會權責議題者,由各級學校性平會討論處理;屬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設性平會及教育部性平會權責議題者,由學校性平會做成決議後移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設性平會及教育部性平會。
肆、提案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