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修正「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折減常備兵役役期與軍事訓練期間實施辦法」,名稱並

一、依教育部113年1月25日臺教學(六)字第1122805908D號函辦理。

二、旨揭辦法業經教育部會銜國防部、內政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月25日以臺教學(六)字第1122805908A號、國規委會字第1120351355號、台內訓字第1120059326號令修正發布。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