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2-2高中非住宿生晚自習(周一至周四)實施要點及家長同意書

※自習時間:113/02/26(一)~113/06/27(四)每週一、二、三、四晚上18:30至20:50 (詳細日期為紅字)

地點:B棟4F專科教室三,座位由教務處統一安排。
參加辦法:請有意願之高一至高三學生,於113/02/21(三)17點前繳交家長同意書
請假規定:
    1.因病或其它合理事由,得事先於112-1學期設備組高中自習LINE群組請假
    2.如發現偽造請假事由者,除取消晚自修資格外並依偽造公文書及校規處份。
   3.有鑑於之前同學請假頻率甚高,故本學期若請假天數超過該學期應到天數的1/3,則取消下學年第一學期的申請資格! 請同學特別留意!
違規計算:
    ※違規累計三次,記愛校一次。累計四次,則立即取消該學期晚自修資格,違規紀錄可至系統查詢(詳見附件二-4)
   1.18:30點名未到,違規一次
   2.21:00後未離開教室,違規一次
   3.出現干擾自習之行為(如聊天、製造噪音等等) ,違規一次。
   4.離開時桌面及周遭地面遺留垃圾(如衛生紙團、橡皮擦屑),違規一次。
   5.無故缺席(如事病假未事先至系統預約請假),違規一次。
   6.未報備教務處自行提早離校,違規一次。
注意事項:
   1.參加晚自修學生必須每周2日以上者,始准參加。且須於開學調查時即報名參加,不受理學期中加
     入,也不受理當天臨時登記參加晚自修的同學。
   2.晚自修同學一律穿著整齊服裝,並按照所排定座位就位並遵守下列規定:
   3.自修期間不得喧嘩、聊天、破壞秩序影響其他同學,規勸不聽者取消晚自修資格。
   4.不可隨意調換座位,且不得閱讀課外讀物。
   5.除下課休息時間外,不可隨意離開座位及教室且下課時間不得離開校區外出買東西。
   6.晚自修開始前須用餐完畢並於上課鐘響準時就位,自修期間,除飲水外不得續用晚餐、食用零食,
     製造教室髒亂、廚餘。
   7.逢周休假日及國定假日前一晚、段考日、校慶日及不可抗拒之因素時暫停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