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轉貼分享少年警察隊臉書(Facebook)粉絲專頁犯罪預防宣導貼文,以增強學生自我保護觀念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警察局112年2月24日中市警少字第1120016083號函辦理。

二、為有效結合學校網絡資源力量,擴大犯罪預防宣導效益,請踴躍分享少年警察隊臉書(Facebook)粉絲專頁貼文(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65052901413),共同推廣犯罪預防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