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調整高一、高二課程團諮辦理時間

一、原定6月24日辦理之110學年第二學期高一、高二課程團諮,提前至6月10日(五)下午第五節及第六節辦理。

二、辦理方式由四位課諮教師,分別入班進行課程團體諮詢,高一於第五節,高二則於第六節。(當週如經臺中市政府宣布停止實體授課,辦理方式將再作調整後另行公告。)

三、課程諮詢簡報內容將同步公告於108課綱專區。當日請假之同學,請上網參閱課諮簡報內容或進行個別課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