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0 學年度第 2 學期國中部原七、八年級補行評量名單

依據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規定:

一、國民中小學學生修業期滿,符合下列規定者,為成績及格,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未達畢業標準者,發給修業證明書:
(一)學習期間扣除學校核可之公、喪、病假,上課總出席率至少達三分之二以上,且經獎懲抵銷後,未滿三大過。
(二)八大學習領域有四大學習領域以上,其各學習領域之畢業總平均成績,均達丙等以上。
補行評量成績及格者,該領域學期成績調整為六十分;補行評量不及格者,該學習領域成績就補行評量成績與原始成績擇優採計。

110 學年度第 2 學期國中部補行評量名單如附件,補行評量之時間地點,將於開學前一星期於本校網站公告,請須參加補考同學自行上網參閱。

請同學自行參閱該學期課本、習作、講義及段考考古題,另請同學參考下方數位學習資源:
(1)臺北酷課雲 https://cooc.tp.edu.tw/news/127
(2)教育部國民中學學習資源網 http://siro.moe.edu.tw/
(3)教育部六大學習網 http://net.yhsh.tn.edu.tw/~music/edu.htm
(4)國家教育研究院愛學網 https://stv.moe.edu.tw/
(5)國家教育研究院 MOD 教學網 https://stv.moe.edu.tw/
(6)均一教育平台 https://www.junyiacademy.org/
(7)Learn Mode學習吧 https://www.learnmode.net
(8)教育雲 https://cloud.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