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日期:
第一階段115年7月13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1時30分
第二階段115年7月15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1時30分
第三階段115年7月17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1時30分
*甄選日期:
第一階段115年7月13日(星期一)下午1時起
第二階段115年7月15日(星期三)下午1時起
第三階段115年7月17日(星期五)下午1時起
*審查證件:親自或委託報名,委託他人需持報名委託書、受委託人及委託人國民身分證件正本。並攜帶下列證件接受審查,務必攜帶正本及影本,正本驗訖當場發還,僅持影印本證明視同資格不符。
1、報名表1份(請自報名系統下載列印, 簽名處請務必簽名) 。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3、大學以上學歷證件(持國外大學以上學歷報考者,畢業學校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並應另附中文翻譯本及檢附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證明之學位證書)。
4、符合應考資格(科別)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5、切結書、委託書(委託報名者)。
6、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書。
7、擬任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依「教育部主管法令進用之專任教育人員正常化、制度化之查核作業」規定未繳交者不得參加甄選,請詳閱具結並親自簽名。
8、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身心障礙應考人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或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