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學】115學年度學測試場分配-本校考生試場位置平面圖

115年1月17日(星期六)至1月19日(星期一)為學科能力測驗,本校學生考區分布在(1)臺中一中 (2)清水高中 (3)弘文高中 (4)文華高中 (5)中興高中。考場位置平面圖如附件。

特別提醒請當日須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應考,學生證不得作為身分證明

同學也可至大考中心網站查詢個人試場分配,若有問題請至教務處註冊組詢問。

*較重要提醒事項羅列如下:

1. 1 月 16 日(五)下午 2 時至 4 時開放查看學測試場及座位,仍請先行上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xmdoc/cont?xsmsid=0I363352927974766861&sid=0P360411190268804900)查覽各考試地點之試場平面圖等資訊。 各考試地點「試場平面圖」可至大考中心網站首頁查看。

2. 考試當日須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並請提早出門

如未帶證件,經查核並確認係考生本人無誤者,仍會准予應試。但需在當節考試結束鈴聲響畢前,將應試有效證件正本送達試場或考(分)區試務辦公室。

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包括:國民身分證、有照片之全民健康保險卡、汽機車駕駛執照、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護照或居留證。健保卡需要有照片才是有效證件;學生證無論有沒有照片,都是無效證件

3.考生如欲更改電話或通訊地址,可於 1 月 6 日(二)上午 9 時起至 2 月 4 日(三)下午 5 時止,至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學科能力測驗」之「試務專區」, 登入「考生專區」進行更改(首次使用者需先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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