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民國114年9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施行日期,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114年10月9日會同發布,第3條身心調適假部分自114年10月10日施行,其餘自115年1月1日施行Post author:人事主任Post published:2025-10-16Post category:人事室銓敘部-函下載銓敘部-函-考試院、行政院令下載 Post Views: 22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國立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碩士在職專班」115學年度招生訊息下一篇文章【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之「辦公日曆表」專區提供多元設計圖樣「中華民國115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圖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