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獎勵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績優學校團體及個人評選實施要點」辦理。
二、為表彰閱讀推動績優學校、協助學校推動閱讀之團體及個人,以形塑閱讀風氣,深耕閱讀教育,特辦理閱讀磐石獎評選。
三、本計畫評選對象如下:
(一)閱讀磐石學校:閱讀推動績優之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包括國立學校及高級中等學校之國中部及國小部)。
(二)閱讀推手:
1、團體組:協助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之機關(構)、公私立圖書館、社團及志工等相關團體,以學校名義參選者不予受理。請協助推廣及鼓勵各相關團體踴躍參與評選。
2、個人組:致力於國民中小學閱讀推廣工作且有特殊貢獻之校內外人士。
四、112年度閱讀磐石獎評選實施計畫調整及提醒事項:
(一)考量閱讀磐石學校複選發表順序抽籤除參賽學校至現場抽籤外,亦得採用線上直播抽籤之方式,爰實施計畫第3點第2款第7目之(2)「函請各入選單位出席」調整為「函知抽籤日期」。
(二)閱讀推手個人組及團體組複選報名表比照閱讀磐石學校複選報名表,新增「閱讀方案名稱」欄位。
(三)為減少收集非評選必要之個資,爰刪除各組複選報名表之「住家電話」欄位。
(四)參加閱讀推手團體組及個人組複選者,報名表均需由國民中小學核章推薦,請務必向各參賽單位與人員明確說明。
五、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可提報件數如實施計畫附件1及附件2,請將實施計畫函知轄內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包括國立學校及高級中等學校之國中部及國小部)及相關公私立圖書館,並妥為規劃閱讀磐石學校及閱讀推手送件說明
與初選事宜。
六、本案訂於112年3月18日(星期六)至3月20日(星期一)辦理複選,請務必落實初選作業,並檢視轄內推薦參加複選之方案資料均符合格式及齊備後,於複選資料截止收件日期112年1月19日(星期四)前,彙整統一寄送至嘉義市西區垂楊國民小學(600001嘉義市西區垂楊路605號),逾時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