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15 學年度 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
二、比賽辦法
1. 凡就讀校籍設於本市轄區內 各級學校之學生,自認為對比賽項目具有素養者,均可由就讀學校報名參賽。
2.校籍設於他縣市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於本市設有分部或校園遼闊於本市設有分部或校園遼闊((不在同一郵遞區號範不在同一郵遞區號範圍圍))者,得就近報名本市者,得就近報名本市參賽。參賽。但上開情形之參賽者,若有重複參加其他縣市之初賽經查但上開情形之參賽者,若有重複參加其他縣市之初賽經查證屬實,均取消其參賽資格、撤銷其所有成績、追回其獎狀。證屬實,均取消其參賽資格、撤銷其所有成績、追回其獎狀。
3.線上報名日期:
115 年 9 月 7 日 星期 一 上午 9 時 起 至 9 月 1 8 日 星期 五 下午 6 時止 ,請至 「 臺中市學生音樂比賽專網 」 報名系統報名 https://art.tc.edu.tw/music/並請列印書面報名表一份 。 書面報名表須由網頁的「正式列印」上印出, 正式列印後系統 即 不再受理參賽者端的修正請善用 「 測試列印」功能來檢查各欄位是否輸入完整,操作步驟請參閱報名系統網站上的說明 。
4.請於9月21日(一)中午12:30前送至訓育組用印、寄送,報名程序才算成功。
詳細比賽資訊,請詳閱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