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115年至117年美感與設計課程創新計畫─115學年度第1學期美感通識課程與美感體驗課程推廣計畫」申請說明及意願表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9月23日臺教師(一)字第1122603917號函公告美感教育中長程計畫─第三期五年計畫(113-117年)及113年3月29日臺教師(一)字第1132600283B號函核定績效關聯指標期程涵括113至116四個學年度。
二、 實施對象為臺中市、彰化縣、雲林縣、苗栗縣、南投縣國小、國中、高中及高職學生均可參與。
三、 本計畫優先受理未曾參與之學校;曾參與之學校亦得提出申請,惟應以未曾參與之班級、學生或課程內容為優先,以兼顧資源公平性及擴大受益對象,避免重複施作相同對象。
四、 欲申請到校課程之學校,請詳閱申請說明並將核章意願表於115年8月28日前以電子檔回傳ae.teachers@mail.ntcu.edu.tw信箱,錄取學校預計於115年9月18日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