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內政部防制妨害兵役電子版宣導資料

一、依內政部115年4月13日台內役字第11511604472號函辦理。

二、依109年至114年統計資料顯示,妨害兵役案件中,以「經催告仍未返國,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或徵集者」為最常見類型,其比例高達61%,此類案件多屬當事人對妨害兵役相關規定認知不足所致。究其原因,現行兵役制度之宣導多集中於役男接近服役年齡階段,就學期間之學生及家長接觸妨害兵役相關法令資訊相對有限,顯示宣導時點確有提前之必要。

三、經參考國外制度,部分國家透過公民教育等方式,使學生及家長及早了解妨害兵役相關規範與界線,以降低因資訊不足所產生之誤解或違規風險,「兵役制度之核心在於維持國家整體防衛能力,因應當前國際情勢日趨複雜,透過教育體系建立國民正確之法治觀念至為重要,防制妨害兵役之觀念亦應自教育端向下扎根、逐步形塑社會共識,避免僅能事後消極處分,而未能發揮預防與嚇阻效果」,強化在學役男對妨害兵役制度之正確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