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少年輔導委員會處理曝險行為有關物品辦法Post author:nehstc07Post published:2026-02-23Post category:--重要公告 / -學務處 / 最新消息 / 校安中心 / 生活輔導組一、114年12月15日由行政院與司法院以院臺法字第1140016396號及院台廳少家一字第11400327691號令會銜訂定發布二、本案針對「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3 條所訂危險器械、毒品或迷幻物品訂定處理原則。少年輔導委員會處理曝險行為有關物品辦法下載 Post Views: 33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學生急難救助資源下一篇文章【升學】國立中山大學「全地圖解鎖」線上校園探索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