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114年5月7日臺教學(六)字第1140047595號函轉全動署後備指揮部114年5月1日全後動全字第1140013288號函及114年5月2日臺教學(六)字第1140046582號函轉全動署後備指揮部114年4月29日全後動全字第1140012948號函辦理。
二、中部地區演習期程為7月15日(星期二) 1330-1500。
三、演習當日1330時至1400時(1000時至1030時),實施 30 分鐘警報傳遞與發放、疏散避難、交通及其他必要管制等實作演練,續於防空警報解除後,1400 時至1500 時(1030 時至1130 時)實施60分鐘「救濟站」災民轉移收容、「急救站」傷患現場醫療處理及戰災搶救(災害救援)等實作演練。
四、本校配合實施防空演習,全民防空演習警報發放後,進入防空避難設施(地下室)進行防空疏散避難,無避難處所,請於建築物內尋找堅固且窗戶較少的房間內,採取避難姿勢,應緊閉門窗(簾)、關閉室內燈源、避免人員進出,並配合交通管制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