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辦理「與民有約」參訪活動

一、臺中高等行政法院是審理行政訴訟之專業法院,行政訴訟自101年9月6日改採三級二審以來,歷經幾次修法變革,至112年8月15日施行新制後,已有不同以往之嶄新風貌。且行政訴訟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為讓高中職以上學生更加瞭解行政訴訟,並適時宣導各項司法新制,爰恢復辦理「與民有約」參訪活動,歡迎高中職以上學校踴躍提出申請。

二、參訪活動全程約需2小時,內容包含行政訴訟制度介紹、臺中高等行政法院業務暨便民服務簡介、觀摩開庭實況、模擬法庭實習等。

三、檢附參訪申請書1件或請逕上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全球資訊網(https://tcb.judicial.gov.tw )-便民服務-與民有約專區下載。意者請事先來電洽定參訪日期及時間後,再填寫申請書傳真或郵寄本院。相關參訪注意事項,請參閱申請書所載。

四、對參訪活動如有任何疑義,請洽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訴訟輔導科,聯絡電話04-22600800分機8110(李書記官)、8111(葉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