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對象:具國內外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含應屆)生、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含不具學籍自學生)學生或符合教育部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二條規定等學歷(力)資格之一者。
二、資格條件: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且符合所報考系(組)、學程所訂定之專業領域、特殊技能、經歷、專長或成就之考生。
三、114學年度四技特殊選才入學(願景計畫)招生系(組)及名額:
1.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3名。
2.建築與室內設計系建築組:1名。
3.建築與室內設計系室內組: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