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部分領域課程雙語教學實施計畫」修正後計畫申請書

一、依據國教署113年3月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0082A號函續辦。
二、經查計畫申請書附件2─參、實施年級誤植,爰更正為「113學年度實施年級自小三至國九」。
三、請貴校務必依本署提供之修正後計畫申請書進行計畫申請,另為提供貴校充裕之申請時間,爰調整本署函報期限,請於113年4月15日(星期一)前函報本署辦理複審事宜,逾期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