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112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Post author:教務處 註冊組長Post published:2023-12-04Post category:--重要公告 / -教務處 / 最新消息 / 獎助學計畫 / 註冊組此為針對 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子女 提供之鼓勵,分為特殊才能獎勵金(符合簡章的比賽經歷)、優秀獎學金(112-1學期成績90分以上)、清寒助學金(112-1學期成績70分以上)。若有同學符合申請條件,可於112學年度第1學期結束後向學校提出申請,校內受理申請時間: 113年2月16日 至 113年2月26日止。受理單位: 教務處註冊組,若學生有申請疑問歡迎至教務處詢問 04-25686850 (分機:1220 林老師)申請條件: 如附件。實施要點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公告】公益財團法人日本臺灣交流協會臺北事務所「第8屆2024年臺灣高中生赴日留學計畫簡章」下一篇文章【恭賀】本校學生參加112學年度臺中市學生音樂比賽個人組得獎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