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及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教 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第1條、第12條Post author:實驗研究組長Post published:2023-11-15Post category:--重要公告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李俊葳專員(電話:04-37061221)。「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及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第1條、第12條修正教育部令下載「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及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第1條、第12條修正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升學】113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下一篇文章【公告】雙語部社團時間感恩節餐會舉辦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