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2年度地價稅繳納期間為11月1日至11月31日,納稅義務人應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Post author:庶務組幹事Post published:2023-11-06Post category:--重要公告 / 庶務組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教育部113年3月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訊息下一篇文章【公告】本校流感疫苗家長同意書線上簽名日期截止至112年11月8日晚上12整,請尚未簽名的家長盡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