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音樂學科中心擬辦理「112學年度跨高等教育單位合作」實施計畫

檢送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音樂學科中心擬辦理「112學年度跨高等教育單位合作」實施計畫1份。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7月6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20082087號函核定「音樂學科中心112年學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二、 「112學年度跨高等教育單位合作」,本場次為線上辦理,實施計畫請詳見附件1。
三、 本案未盡事宜,請逕洽音樂學科中心(新北市立新北高級中學)顏沛琳、劉韋彤小姐,連絡電話:02-2857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