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於本年6月30日屆滿後當然廢止Post author:學務處 衛生組Post published:2023-07-20Post category:-學務處 / 衛生組 / 防疫消息衛生福利部於112年7月3日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於本年6月30日屆滿後當然廢止。詳請請見附件公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廢止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112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下一篇文章【轉知】臺中市立圖書館辦理「環境教育推廣系列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