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轉知修正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Post author:學務處 衛生組Post published:2023-04-19Post category:-學務處 / 衛生組 / 防疫消息轉知教育部檢送修正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此次主要調整防疫措施為:自112年4月17日起,搭乘公眾運輸工具及特定運具,建議佩戴口罩;健康中心屬於醫療照顧機構,仍維持應佩戴口罩。詳情請參閱附件。112.04.13-臺教授國字第1120048355號下載112.04.13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調整防疫措施(高級中等以下學校)QA(112年4月13日更新)下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0417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弘光科技大學學生議會舉辦之「112年全國議事規則暨學生權益研習營」下一篇文章【轉知】112年4月30日起停止適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集中檢疫場所工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