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1-2藝術生活科課綱專業推動【流行音樂與創意產業】全國教師研習」實施計畫

「111-2藝術生活科課綱專業推動【流行音樂與創意產業】全國教師研習」實施計畫乙份。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5月21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80049118號函辦理。
二、 參加對象:任教高中職藝術生活及藝術領域相關課程師長;各場優先錄取該場共同主辦及合辦單位相關科目師長。
三、 時間地點與研習代碼:詳見實施計畫。
四、 請報名教師務必確認於全教網留下正確常用信箱,以利發送課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