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修訂「自主防疫指引」
  1. 本件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轉送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修訂「自主防疫指引」。
  2. 本(112)年2月7日起實施,修正重點說明:「有症狀時應於自主防疫地點休息,並以快篩試劑進行快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