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月9日臺教社(四)字第1120001861號函辦理。
二、本案受理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2年2月3日止,補助要點等相關文件已公告於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Web/),請逕洽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張先生,電話:(02)8512-6445、E-mail信箱:masao086@mo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