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2年全國語文競賽臺中市賽實施計畫1份

112年全國語文競賽臺中市賽實施計畫1份,鼓勵同學踴躍報名參加,並與本校教學組聯繫。
說明:
一、依據112年全國語文競賽臺中市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報名日期與方式:
(一)初賽:
1、一律採網路報名( 臺中市語文競賽報名系統網址:https ://language.tc.edu.tw),於完成報名後列印出初賽報名統計表【附表3】並逐級核章,種子競賽員另需併附相 關證明或獎狀影本(加蓋與正本相符與承辦人職章), 於3月17日(星期五)前寄至各初賽承辦學校教務處(郵戳為憑)。
2、網路報名時間:112年3月1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3月15日(星期三)下午6時止。
3、未上網報名及郵寄報名表者,即未完成報名手續,視同棄權。
4、網路報名期間,如發現資料有誤,可於3月15日(星期三)下午6時前隨時上報名系統更正,逾時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填或更改報名表資料。
5、初賽領隊暨抽籤會議訂於112年4月7日(星期五)上午10時假各初賽承辦學校辦理,屆時請各校派員前往,若無代表出席即由承辦學校代抽,且不得異議,抽籤結果及詳細賽程表,請逕至本市語文競賽網瀏覽查詢。
(二)複賽:
1、一律採網路報名。
2、經初賽錄取晉級複賽者(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高 中學生組及教師組),逕由網站系統轉登錄至複賽,各 校毋須再次上網報名。
3、得直接參加複賽者(原住民族語情境式演說、原住民族 語演說、朗讀)應於112年6月21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7月14日(星期五)下午6時止上網報名,並列印複賽報名統計表【附表4】,於7月21日(星期五)下午6時前寄達或親送至複賽承辦學校教務處。
4、具種子競賽員資格之國小及國中應屆畢業生,應於112 年8月18日(星期五)前,由新就讀學校備文檢附報名表【 附表5】及獎狀證明影本,正式公文函報複賽承辦學校(豐原區瑞穗國小)(副知本局)辦理複賽報名,逾時恕不受理。
5、社會組競賽員,請自112年6月21日(星期三)起至8月18日(星期五)止檢附相關報名文件或逕至臺中市語文競賽網報名,並列印報名表【附表 5】併同學生證影本(含最新學籍註冊章)、戶口名簿影本或服務單位出具之證明文件,寄至本局(420018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 36 號 4 樓終身教育科),逾時恕不受理。
6、複賽領隊暨抽籤會議訂於 112 年 9 月 1 日(星期五)上午 10 時於承辦學校(瑞穗國小)辦理,屆時請各校派員前往,若無代表出席即由承辦學校代抽,且不得異議,抽籤結果及詳細賽程表,請逕至本市語文競賽網瀏覽查詢。
7、複賽獲特優成績最優前 2 人者,須代表本市參加 112 年全國語文競賽。若因故不克參賽,競賽員應繳交放棄參加全國語文競賽聲明書【附件三】,由其就讀學校或服務單位於 112 年 9 月 27 日(星期三)前函報本局備查。
(三)本競賽係以選拔本市參加全國語文競賽優秀競賽員為目的,若 112 年本市語文競賽複賽特優成績最優前 2 人,放棄本市全國語文競賽代表權之競賽員,則不列入 113 年度種子選手資格。
(四)學生組之指導老師報名參賽時,應以實際指導者為主,以 1 名為限,且編制內教師不得跨校指導。
(五)請各校轉知競賽員及相關人員112年全國語文競賽臺中初、 複賽競賽員注意事項(詳附件)。
(六)本競賽資訊亦請同步轉知貴校所屬實驗教育學生,各項計畫附件及初賽公布題內容, 請逕至本市語文競賽網(https://language.tc.edu.tw/)瀏覽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