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

一、依據中華民國111年11月30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167359號檢送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12月1日起施行,詳如附件。

二、本次調整防疫措施為:

  1. 室外空間取消應全程佩戴口罩;

2. 室內空間應全程佩戴口罩,

3. 若屬致詞、演講、講課、拍攝個人/團體照或進行運動、歌唱、音樂吹奏、合奏、舞蹈類之課程及教學活動等時,可以不戴口罩,但於課程開始前及結束後,仍須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