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1-112年度國民中學 現職教師客語文輔導認證研習課程實施計畫(第3梯次)」

一、依據本署111年3月1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18206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完備客語文師資及課程與教學資源,及協助轄屬國民中學現職教師,提升客語文應用之能力,並通過客語文中高級以上認證考試,以深化本土語文
課程與教學之核心能力,落實本土語言文化發展,爰請國立中央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三、旨揭計畫摘要如下:
(一)本梯次以國中教育階段現職教師薦派名單為優先,倘有員額再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開放自行報名,請核予參與人員於課程進行期間公假登記。
(二)研習對象:
1、薦派教師:
(1)112學年度校內無取得客語能力認證正式教師之公立國民中學,其全校(國中部)總班級數12班以下至少薦派1人、13至36班至少薦派2人、37班以上至少應薦派3人。
(2)請於111年12月23日(星期五)前,以電子公文將薦派名單函送國立中央大學。薦派名單-空白表格如附件1。
(3)薦派教師於參與課程期間,由其任職學校核予公假,並協助安排課務及行政職代所需人員;研習課程結束後,薦派人員出勤紀錄由該校彙整後函送其轄屬任職單位之教育主管機關。

2、自行參加:倘有員額則開放各公私立國民中學或國民小學,具客語基礎能力及教學意願之現職教師(含長期代課教師)。
(三)薦派及自行報名教師,請於112年1月8日(星期日)前,擇客語腔調場次(課程代碼詳實施計畫),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4.inservice.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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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限完成線上報名。

(四)研習課程:計9日、63小時,含課程、測驗及實作;研習日期自112年2月4日起至112年3月19日止,研習人員於完成63小時研習課程後,由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核發研習證明。
六、前項薦派教師名單,請貴局(府)掌握尚有客語師資需求之學校,且應依學校規模確實足額薦派,並彙整轄屬公立國民中學各校薦派名單並完成機關用印後,依限函送國立中央大學進行檢核。
七、研習課程相關事宜,請逕洽國立中央大學徐小姐:03-4227151 #33482、電子信箱:111juniorhakka@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