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2至113年度「國際學伴計畫」國民中小學實施 計畫

一、配合行政院核定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透過媒合具備英語能力的外籍大學生與國中小學生,進行每學期10週視訊及其它交流活動,提供國中小學生以文化及生活為主軸之英語學習機會,以期提升學生英語學習動機,增進多元文化瞭解,拓展國際視野,將受理全國國民中小學(含私立及國立學校附設中小學)申請參加112至113年度「國際學伴計畫」。
二、計畫執行期程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申請對象以國立國民中小學、已參與BYOD&THSD實驗計畫班級及偏遠地區學校班級優先錄取,每年每班最高申請經費新臺幣2萬元為原則。本計畫經費採部分補助,縣市政府需按「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力級次表」自籌部分經費用於本計畫之推動,國立學校自籌比率至少10%、私立學校自籌比率至少18%。
三、辦理模式以課後為原則、線上視訊、一對多方式進行,以班級為單位實施,班級人數不限(不強迫全班參加),每班每週進行1次視訊,每學期10週,共計20週(上、下學期各10週)。
四、本計畫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12月9日截止。請所屬學校於申請截止日前,向所屬縣市政府提報申請書(附件一)、經費申請表(附件二)及參與學校同意書(附件三)紙本辦理初審,非地方政府所轄國立學校附設國民中小學逕行報部初審,各學校將前揭資料電子檔用印掃描後,將資料掃描檔及Word檔上傳至線上表單(https://docs.google.
com/forms/d/16k8KlChQFNJoOOMDphhfpxYtfoHIBALoAjoE0_8ivI/edit
)。
五、各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本17 部得依審議結果調整計畫經費,並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及預算法第54條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