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學】中投區112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

一、因應教育部110年6月30日臺教授國部字1100069751E號令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第6條第1項第3款修正,中投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均衡學習項目,規劃於法規修正公告後第3年(113學年度免試入學)調整採計,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業於110年11月8日中市教高字第1100088292號函公告各校,爰各學年採計如下:

(一)109學年度入學者(即本校九年級應屆畢業生):維持「健體、藝術、綜合」三領域五學期之平均成績「各」達60分(含)以上者,方可「各」獲4分, 三領域皆符合者即可累積獲12
(二)110及111學年度入學者(即本校七、八年級同學):調整為「健體、藝術、綜合、科技」四領域五學期之平均成績「各」達60分(含)以上者,方可「 各」獲3分,四領域皆符合者即可累積獲12

二、教育部核備之「中投區112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如附件,請各位家長及同學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