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外交部、內政部警政署「防範打工與海外求職詐騙」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27日臺教學(五)字第1110052832號函轉內政部警政署111年4月19日警署刑防字第1110002080號函及教育部111年7月1日臺教學(五)字第1112803772號函辦理。

二、鑒於近期國人赴柬埔寨求職與工作遭詐騙事件頻傳,請學校(含進修部)辦理中離學生追蹤輔導時,除關懷學生職場適應情形與強化職場安全、性平教育、勞動安全觀念及權益意識宣導,並針對求職、海外打工詐騙相關事件特別提醒與加強宣導,以提高學生警覺性,防範求職或打工受騙。

三、檢附內政部警政署「為避免學生遭受詐欺犯罪危害之預防及輔導作為專案說明資料-以「養、套、殺」手法實施詐欺案件為例」、「國人赴柬埔寨工作遭詐騙」與外交部「海外求職宣導警語」等宣導資料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