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中華民國111年全國語文競賽」網站及本市複賽報名相關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11年7月20日府教社字第1110112082號函及111年全國語文競賽臺中市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有關111年全國語文競賽資訊,請轉知貴屬及競賽員逕行參閱「中華民國111年全國語文競賽」網站(https://language111.eduweb.tw/)。
三、提醒本市語文競賽初賽晉級複賽名單及得直接參加複賽者(原住民族語情境式演說、原住民族語演說、朗讀)名單已公告於本市語文競賽網(https://language.tc.edu.tw/),請各校務必下載複賽報名統計表確實檢核(姓名、各語腔別、指導老師獎勵方式等),倘有錯誤需修正處,請務必於111年8月5日(星期五)前函報本局並敘明修正事由,以確保競賽員及指導老師權益,逾期恕不受理更正。
四、另本市複賽報名資訊如下:
(一)具種子競賽員資格之國小及國中應屆畢業生,應於111 年8 月19 日(星期五)前,由新就讀學校備文檢附報名表【詳見實施計畫附表5】及獎狀證明影本,正式公文函報複賽承辦學校(副知本局)辦理複賽報名,逾時恕不受理。
(二)社會組競賽員,於8月19日( 星期五)前檢附相關報名文件或逕至臺中市語文競賽網報名,並列印報名表(詳見實施計畫【附表5】)併同學生證影本(含最新學籍註冊章)、戶口名簿影本(僅供參賽資格審查使用)或服務單位出具之證明文件,寄至本局(420018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4樓終身教育科),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