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1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6月15日臺教師(一)字第1110058167號函辦理。

二、111學年度將視疫情等實際情況,如試辦部分類組決賽現場創作,其類組及簡章,擇期另行公告。

三、旨揭要點可逕自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https://web.arte.gov.tw/nsac/index_news.aspx )最新消息或「實施要點」專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