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111.06.14修正版)

附檔為教育部111.06.14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本次修訂重點如下–

1.依最新發布「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調整授課方式實施標準」,以確診個案為核心,密切接觸者匡列以同住親友、住宿學生同寢室室友為原則,職場及學校採自主應變,並以暴露風險高低實施防疫假、暫停實體課程等措施。

2.配合指揮中心宣布自111年5月17日起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天數為3+4天,自5月17日起已完整接種三劑疫苗者調整為0+7天自主防疫,為考量校園為高度密集場所,並有效控管疫情風險,上述自主防疫期間教職員工生以不到校為原則。

請本校師生詳閱附檔並配合,持續加強環境清潔消毒及個人衛教宣導(例如:配合體溫量測、全程佩戴口罩、注意手部清潔消毒、遵守咳嗽禮節等),並落實生病不上學、不上班,加強自主健康監測等防疫措施,並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最新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