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1學年度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實施計畫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11年4月12日客會語字第11167003801號函辦理。
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於108學年度實施,客家委員會為提升學生學習客語之質及量,強化各級學校客語課程廣度及深度,訂定「111學年度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實施計畫,協助學校依學生學習需求,結合客庄生活
情境,以發展學生核心素養及落實學生客語學習。
三、為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教師提升客語能力,取得客語能力中高級認證,並以客語從事客家語文課程以外學科
教學,提高旨揭計畫補助項目其中教材編輯費及語言研究費之額度,臚列如下:
(一)教材編輯費:因應課程研發之自編教材或教學活動設計,未支領旨揭計畫鐘點費之教師每年級每人每科每月支給新臺幣(以下同)600元,若教師通過客語能力中高級認證,每年級每人每科每月支給1,000元(於申請及核銷
時需檢附認證合格證書)。
(二)語言研究費:以轉換客語教學所需之研究費用,未支領旨揭計畫鐘點費之教師,每人每月補助1,000元為上限,若教師通過客語能力中高級認證,每人每月補助2,000元為上限(於申請及核銷時需檢附認證合格證書)。
四、請踴躍申辦旨揭計畫,為簡化行政流程及加速審查作業,請於期限內逕至客家委員會客語生活學校教學資訊中心系
統/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實施計畫專區(https://school.hakka.gov.tw/12)填寫申請資料,並請於111年6月30日前將申請資料函送客家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