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1學年度「十二年國教課綱國民中小學標準本位評量『推廣學校計畫』及『領航學校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教育課程及教學事項要點」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1年3月24日師大心測中字第1111007995號函、111年3月25日師大心測中字第1111008343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國民中小學教學現場各領域(科目)團隊評量工具設計能力,以及將標準本位評量更廣泛地落實於教學現場,以符合十二年國教課綱於評量端之需求,特訂定旨揭兩項實施計畫,補助各校執行。

三、本案兩項計畫辦理期程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推廣學校計畫係由臺師大心測中心提供評量題本,由教師依據課程範圍選擇合適之題本,於教學後選定適當時間進行施測,以教師參與意願申請;領航學校計畫係學校以年級與領域(科目)為單位申請,每一科目、每一個年級須於該學年設計並實施2份標準本位評量,以學校為主體提出申請。

四、請於111年6月17日(星期五)前,將欲申請之計畫資料函送本署,並副知臺師大心測中心。

五、本案兩項計畫申請方式詳見附件「推廣學校計畫內容及申請程序說明」,及「領航學校計畫內容及申請程序說明」。本案如有疑問,推廣學校計畫請洽臺師大心測中心郭書豪先生,電話:02-2362-0770分機235;領航學校計畫請洽趙士弘先生,電話:02-2362-0770分機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