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1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實施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2月1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20538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提交期程及方式說明如下:
(一)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1年4月21日(星期四)止,逾時恕不受理。
(二)請將計畫申請書(含核章版掃描經費申請表)PDF檔及WORD檔郵寄至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中心信箱(outdoortaichung@gmail.com),主旨敘明「○○區○○國(中)小-申請111學年度補助實施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計畫-子計畫○-○」。
(三)另請寄送紙本計畫書一式2份至本市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中心 張小姐收 (南區和平國小 地址:402台中市南區復興路二段57號) 。
三、另計畫審查輔導會議訂於111年4月22日(星期五)上午10時時至12時,請計畫申請學校派員並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計畫修正之提交期限為111年4月27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請將修正後計畫申請書電子檔(含核章版掃描經費申請表)PDF檔及WORD檔郵寄至本市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中心信箱(outdoortaichung@gmail.com);紙本計畫書一式2份請於111年4月28日(星期四)前寄達本市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中心(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四、相關疑義請逕洽南區和平國小何玲宜主任,電話04-22613139分機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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