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 111年度嘉新獎學金,申請至4/22
說明: 
一、本獎學金自民國49年開辦,本(111)年為第63屆舉辦。
二、本次獎學金自本年3月16日起開始申請,並一律採線上申請方式。同學可自行至網站申請 https://application.chf.ngo/award/education
三、學生申請所提供資料之正確性、完整性,本校於申請截止日期前於前揭網站登錄進行線上核查。

申請資格:凡在大專校院及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在學且具備家境清寒或身心障礙資格之 學生,其最近一學期成績(成績為優、甲、乙等者,請向學校申請原始成績)
符合下列規定 且未領受任何其他獎學金者,均可申請:
一、一般社會清寒子女之學期成績無任何一學科低於60分,且學業成績總平均在80分以 上,操行(或獎懲紀錄)及體育成績均在70分以上。
二、具身心障礙身分學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在70分以上,操行成績為70分以上,體育成 績在60分以上。 前項所稱體育成績包括「健康與體育」成績;操行成績包括「德行」或「綜合表現」或「日常 生活評量」成績。學校依教育主管機關規定,免開體育課或學生依規修畢或免修體育成 績者,得由學校出具證明,免附體育成績。

校內受理時間: 至111年4月22日下午5時止。
校內受理單位: 教務處註冊組,線上申請完畢請至註冊組報備,校方將進行資格審查。
詳情請參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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