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002「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開始

110-2「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

申請對象:以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國高中部之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者,且符合要點中之成績標準:
(要點請參照附件)
(一) 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 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 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校內受理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  111年3月4日 17時止
高中部申請學生: 申請資料繳至教務處註冊組
國中部申請學生: 申請資料繳至 國中部行政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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