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111學年度國中部招生簡章

國立中科實驗高級中學111學年度國中部招生重要時程(奉教育部111年12月15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60172號函核定)
一、報名時間:
民國111年2月15日(二)~3月1日(二)

二、抽籤時間:
社區生抽籤:民國111年3月26日(六)上午09:00~09:30報到
園區生抽籤:民國111年3月26日(六)下午13:00~13:30報到

三、正取生線上報到及備取生線上遞補意願調查時間:
民國1111年4月6日(三)至4月20日(三)

四、招生對象:
(一)園區生資格:
學生之父或母或法定代理人應為下列單位之正式員工(不含約聘僱、約用、兼職人員、研究助理、委外人力、臨時人員、代理教師及兼、代課教師):
1. 科技部暨所屬單位(預算員額)。
2. 國立中科實驗高級中學。
3. 經政府核准在中部科學園區設立之園區事業、研究機構、創業育成中心(其中園區事業須為完成公司登記、有限合夥登記或其他商業登記並駐區營運者)。
4. 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9條所稱各該事項之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單位。
5. 經中科管理局核准設立於中科之服務類事業單位。
上述第3至5點之單位機構名單由科技部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提供。
6. 經政府核准在新竹科學園區、南部科學園區設立之園區事業、研究機構、創業育成中心;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9條所稱於竹科、南科核准設立之單位(其中園區事業須為完成公司登記、有限合夥登記或其他商業登記並駐區營運者);國立新竹科學園區實驗高級中等學校、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
上述第6點之單位機構名單由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提供。
7. 臺中、彰化、南投、雲林地區國立大專校院及臺中榮民總醫院。
8.與本校簽訂教育合作備忘錄之私立大專校院:逢甲大學、東海大學、靜宜大學、朝陽科技大學、弘光科技大學。
上述1至7之單位專職在職員工子女含:
1.父母雙亡之員工之弟妹
2.員工嫡系孫子女(限父母雙亡之嫡系孫子女)
3.民國109年8月31日(含)前完成法定領養程序之領養子女。

(二)社區生資格:
民國109年8月31日(含)以前設籍於共同學區者。在學區內之學生得依其意願選擇就讀學校,共同學區範圍如下:
1.大雅區:忠義里、秀山里、橫山里。
2.西屯區:林厝里。

五:報名須知:
(一)請先填寫網路線上報名資料,列印報名表後簽名,並與其他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分別上傳至報名系統,方屬完成報名手續。
(二)合於報名資格者,限以園區生或社區生擇一管道提出申請,且限由一位家長提出申請。
(三)重複報名者,逕予取消報名資格。
(四)園區生報名者除由任職單位證明其為正式員工外,如被檢舉其資格有疑慮者,須另提具薪資證明,否則取消其報名資格。
(五)社區生報名,如被檢舉其資格有疑慮者,須另提具房屋所有權狀正本、經法院公證之租賃契約正本或其他足資證明實際居住之文件,否則取消其報名資格。
(六)國中部招生各項訊息,皆於本校網站「國中部新生專區」公告,將不另行以書面或電話通知,敬請家長隨時注意本校最新訊息。。

六、園區生/社區生報名繳交表件:

 園區生社區生



備齊以下資料,於報名期限內上傳至報名系統:
1.報名表1份(線上填寫報名資料後,列印並簽名)。
2.民國111年1月1日後開立之下列資料:
(1)學生本人戶籍謄本正本 或 戶口名簿
(2)在職證明正本(須註明服務廠區或服務廠區地址)。
(3)勞工投保證明 或 勞工投保明細正本(由網路列印之勞工投保證明,須加蓋 公司章或人事用章或人力資源章,公教人員(公保)免附)。
3. 居住園區管理局有眷宿舍之報名者,須上傳設籍園區眷舍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民國111年1月1日後開立,記事欄含詳細記事,不可省略)。
備齊以下資料,於報名期限內上傳至報名系統:
1.報名表1份(線上填寫報名資料後,列印並簽名)。
2. 學生本人戶籍謄本正本 (民國111年1月1日後開立,記事欄須含詳細記事,不可省略)。

註1:
有眷宿舍優先錄取資格:學生戶籍應於民國110年6月30日(含)以前遷入園區有眷宿舍(不含寄居)。惟若於民國111年6月30日前終止有眷宿舍租約者,則視為資格不符,本校將取消其優先錄取資格(若於抽籤後終止租約,則取消其入學資格)。。
註2:
其餘內容,請參閱附件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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