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相關法規修正

項次法規修正條款說明下載
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 八十五條之三第一項第三款尿液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毒品品項及濃度值一、依據:
(一)教育部部113年11月29日臺教學(五)字第1130121721號函。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2月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143878號函。
(三)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3年12月2日中市教學字第1130106639號函。
二、行政院依「中華民國刑法」(以下簡稱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3款規定應行公告之「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第一項第三款尿液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毒品品項及濃度值」,經行政院於113年11月26日以院臺法字第1131031885號公告修正,並自113年11月26日生效。
尿液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毒品品-項及濃度值
教育部補助辦理校園安全維護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活動要點第一點目的
第五點申請及審查作業
依據:
(一)教育部113年7月4日臺教學(五)字第1132802373A號函。
(二)國教署113年7月1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079703號函。
教育部補助辦理校園安全維護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活動要點第一點、第五點修正規定
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 八十五條之三第一項第三款尿液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毒品品項及濃度值一、依據:
(一)教育部113年4月2日臺教學(五)字第1130035519號函。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4月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045247號函。
(三)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3年4月8日中市教學字第1130027940號函。
二、行政院依「中華民國刑法」(以下簡稱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3款規定應行公告之「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第一項第三款尿液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毒品品項及濃度值」,經行政院於113年3月29日以院臺法字第1135005739號公告訂定,並自113年3月29日生效。
尿液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毒品品-項及濃度值